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创建于2021年12月,依法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接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一、宗旨与使命
委员会以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尊严、安全与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对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开展独立审查,规范院内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活动,推动生物医学研究恪守科学与伦理高标准,不断提升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度与支持度。
二、组织架构
医学伦理委员会现任主任委员为陈祖辉。委员会作为医院伦理审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构,负责对下设各专业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工作进行统筹、监督与质控,确保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医疗技术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伦理准则。下设三个专业伦理委员会:
(一)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负责注册类临床试验项目的伦理审查;
(二)科研伦理委员会:负责各类涉及人(含数据、标本)的科学研究的伦理审查;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伦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项目的伦理审查。
各专业伦理委员会审查类型涵盖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复审。委员会同步设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伦理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统筹负责委员会日常运行、业务受理、档案管理、委员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三、委员构成
各专业伦理委员会委员由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外单位独立人员、伦理学专家、法律专家等多学科人员组成,配备不同性别委员,委员人数不少于7人,实行5年任期制;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候补委员、聘请独立顾问,保障审查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
四、运行机制
委员会运行独立于申办者和研究者,有权批准或不批准研究项目,对获批项目实施跟踪审查,必要时有权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研究项目。委员会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回避、保密管理等制度,持续完善伦理审查质量管理体系。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路892号
邮编:517000
邮箱:yxllwyh2025@163.com
联系电话:0762-3836703
委员会将持续恪守医学伦理相关法规要求,坚守伦理审查底线,不断提升审查能力与工作质效,严守研究参与者权益保护主线,为医院各类医学研究的合规开展保驾护航,助力医院科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
